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关于做好促进创业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才中心现已启动大学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经审核合格予以发放创业免息贷款,贷款额度为5-10万,期限2年,可再次贷款。
贷款扶持对象:毕业3年内的本区户籍大、中专毕业生
申请条件:
1、取得合法经营证照,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微利项目,如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等。
2、借款人应具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3、借款人(夫妻双方)应没有除助学贷款、扶贫款、首套房贷款以外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记录。
反担保方式:
1、有符合政策条件的第三人做反担保人,如国家公务员或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以薪金担保。
2、中省市驻区机关事业单位、金融企业正式员工。
3、抵押担保:借款的土地使用权、商业用房等所有权。4、质押担保:有价证券、国库券、经办银行的存单。咨询方式:6167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