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25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用人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护理专业25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调配。
2、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护理专业25人:
要求全日制大专(高中起点)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或考试通过成绩单),年龄要求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
(三)以上学历、资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8年9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组织机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鲅鱼圈人事人才网、鲅鱼圈新闻网、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官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10月16日-10月24日。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营口开发区中心医院主楼二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0417-6165648。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护士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小二寸照片一张。
5、资格审查:由医院纪检监察科、医务科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身份、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
(三)招聘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部分相结合进行,占比分别为60%、40%,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另行通知。
2、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按时考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考核人员及分工:整体招聘考核工作在医院纪检监察科的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四)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考核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列名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并列者,由领导小组票决确定排名,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岗之前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限一月内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相关待遇
合同制,其试用期及后期工资等待遇按医院规定执行。
七、有关要求和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接受群众监督。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
(营口市第六人民医院)
二0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