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营口开发区1.9万余名的失地农民来说,2013将是一个比以往更加幸福的一年:2月22日,营口开发区2013年党工委第二次会议原则通过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向社保城镇自由职业者过渡转移的方案》。这就预示着,在不久的将来,营口开发区广大失地农民将享有和市民一样的社会保障待遇。
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为切实解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08年营口开发区就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使广大失地农民充分享受到了开发区惠民政策所带来的实惠。截至2013年1月末,我区参加失地保险农民总计19014人,享受待遇人员总计8545人,月发放工资金额700余万元。
为了进一步保障失地农民老有所养的长远利益,2013年,我区再次针对被征地农民出台惠民政策,按照国家加速城镇化建设步伐的总体要求,并结合开发区全域城市化发展规划,将把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员向社保城镇自由职业者转移过渡,转移后失地农民将享受和市民一样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社保正常增资机制提高待遇,并享受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真正实现农民到市民的转变。
2月26日上午,走进区农保处办公室,紧张忙碌的工作气氛表现在每个人的脸上。“年初以来,我们就已经着手准备被征地农民向城镇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工作。”农保处工作人员一边整理手头的材料,一边与笔者交谈。
据了解,此次被征地农民向城镇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过渡将坚持自愿转移、参保不退保原则。转移范围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人员,参保而未达享受待遇年龄人员,待达到享受待遇年龄后,参照此办法执行养老保险关系的过渡转移。
“现在《关于被征地农民与城镇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已经拟写完毕,当前我们正在加紧进行参保人员基础数据的整理工作”,农保处的工作人员很认真地核对着相关数据。
“虽然此次保险关系转移工作是以参保人自愿原则进行的,但为了使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员充分认识到转移保险关系所带来的实惠,让大家积极主动地进行保险关系转移,我们将于近期深入基层,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员全面宣传这一惠民政策,并与每个人进行沟通并确认保险关系转移,解除他们心中的疑虑,使大家积极参与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预计此次保险关系转移工作将于2013年3月中下旬结束。农保处工作人员对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员进行保险关系转移充满信心。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有利于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我区失渔、失地农民的实际权益,使他们切实享受到全域城市化所带来的成果。”区党工委书记王立群在营口开发区2013年党工委第二次会议上说。
采访手记: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已成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焦点,正确处理好这个问题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的政治和现实意义。
从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向社保城镇自由职业者过渡转移,营口开发区惠民工作一直走在前,并敢于尝试,这种先行先试的工作作风,无疑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民本思想”。(关作正)
(营口开发区人事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