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公司是否可以以“隐婚”为由解聘员工? |
案例:已婚女员工入职时在婚姻状况一栏填写了“未婚”,转正后几个月,却因怀孕被公司发现已婚,遭解聘。于是用人单位与员工因“隐婚”解聘产生的诉讼开审。单位称,解聘主要是因为诚信问题。法律人士称,婚否不足以构成解聘理由。婚姻状况属于私人信息,到底这部分信息该不该瞒?而隐瞒后是否可以成为公司解聘的理由?
点评:女性求职时的婚育状况是一个敏感的话题。用人单位往往认为,女员工生孩子,孕期产期哺乳期合计近两年,尤其是新员工一进公司就生孩子,对公司成本来说就是灾难。在这样的心理影响下,即使真不打算近期结婚生孩子的求职者,也很容易被“误伤”。
求职者是否可以不告诉单位自己的婚育状况这个问题涉及到求职时哪些信息必须提供给用人单位,哪些问题可以拒绝提供。《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有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一句话,确定了一个求职者提供信息的原则: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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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已婚女员工入职时在婚姻状况一栏填写了“未婚”,转正后几个月,却因怀孕被公司发现已婚,遭解聘。于是用人单位与员工因“隐婚”解聘产生的诉讼开审。单位称,解聘主要是因为诚信问题。法律人士称,婚否不足以构成解聘理由。婚姻状况属于私人信息,到底这部分信息该不该瞒?而隐瞒后是否可以成为公司解聘的理由?
点评:女性求职时的婚育状况是一个敏感的话题。用人单位往往认为,女员工生孩子,孕期产期哺乳期合计近两年,尤其是新员工一进公司就生孩子,对公司成本来说就是灾难。在这样的心理影响下,即使真不打算近期结婚生孩子的求职者,也很容易被“误伤”。
求职者是否可以不告诉单位自己的婚育状况这个问题涉及到求职时哪些信息必须提供给用人单位,哪些问题可以拒绝提供。《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有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一句话,确定了一个求职者提供信息的原则: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