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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法制环境 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时间:2018/6/21 15:24:0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2011

为了全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提高依法行政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2017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作为切入点和主要抓手,切实加强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规定,特制定如下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治理活动,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全面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法治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治理范围

  (覆盖领域城管、安监、人社、文化、教育体育、地税、环保、国土、农业、林业、规划建设、公用事业、交通、水利、卫计、民政、市场监管、发改(物价)、农业、畜牧、海洋渔业、人防、旅游、邮政、烟草、档案、外经贸等执法领域。

()指向对象区本级执法部门及所属授权、委托执法机构:驻区执法单位及所属授权、委托执法机构。包括上述单位所属行政执法人员,

()监督内容随机抽查2016年至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案卷;随机核对制作法律文书相关执法人员的执法身份:随机选择处罚对象进行回访;需要采取随机监督的其他内容。

(检查方式实行先抽查罚没款收据、再抽查处罚台账、后抽查处罚案卷的倒查机制;一案一查、一案一议、一案一纠、一查到底,现场确认违法执法存在的问题并当场反馈建议意见,听取和记录受检单位的整改措施;一经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迅速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报告,及时向纪检、检察机关移交违纪违法办案线索;检查全过程采取同步录音录像。

三、治理重点

()执法不严格。主要包括发现违法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限;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应急案件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执法不公正。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以罚代刑,弄虚作假等问题。

()执法不规范。主要包括处罚主体不适格,违反法定程序,适用依据不准确,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滥用执法权等问题。

(执法不廉洁。主要包括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处罚案件办理等问题。

(执法不文明。主要包括执法人员面对处罚对象不说明来意,不亮明执法身份;用罚款设置障碍,刁难企业;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等问题。

四、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8月底)

1.组织保障。鲅鱼圈区政府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通过《营口日报(营口开发区版》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相关执法单位相应成立本系统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公布具体实施方案、负责科室、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并于71前将工作部署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2.自查自纠。相关执法单位按照抓本级、督下级的原则,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针对重点行政处罚领域,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梳理历史遗留积案、群众信访举报和行政处罚卷宗。完善台账,逐案登记,逐一打开,查清问题。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应当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当列出时间表,逐步整改到位;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检察机关调查处理。相关执法单位应当形成自查自纠书面材料,经本地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于820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3.现场督办。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将诚邀部分区级“两代表一委员”和特邀软环境监督员,开展行政处罚“现场看”活动,现场查看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履行程序和文明执法等情况;择机发放专项治理问卷调查表,随时听取处罚对象和社会公众的客观评价,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执法单位认真整改,以开展此类活动为载体落实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的监督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9月上旬至11月底)

  以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业务骨干为主,选择重点执法部门法制机构的业务能手组成一个抽查小组,对自查发现问题较少或问题零报告,以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执法领域进行重点抽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将组织开展处罚案卷“评评看”活动,抽查重点、热点、难点、疑点和复杂领域的行政处罚案卷,组织有关执法部门进行“背靠背”评查,查摆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经抽查小组达成一致意见后,呈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同意,选择典型违法行政案例进行全区通报。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12末至明年1月底)

1.执纪问责。相关执法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纪检、检察机关对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从重问责,对典型违法行政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建章立制。相关执法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处罚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机制,重点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现场执法记录制度和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公开身份,亮证执法;拒腐防变,廉洁执法;梳理执法依据,公开权力清单;规范执法程序,文明高效执法;细化自由裁量权,严格公正执法;实行错案追究,失职必问责。

  3.总结报告。各执法单位应当对开展处罚专项治理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逐级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于201712 月底之前,向区委和区政府报告。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牵头,抽调相关部门法制机构的骨干力量成立综合督查组、业务评审组和信息材料组等三个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阶段总结、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相关执法单位应当明确法制机构或其他内设业务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联络对接工作,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抓好抓牢抓实该项工作。

(加强督促检查。相关执法单位应当逐级上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应当严肃问责。相关执法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作为依法行政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并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考核兑现,实行一票否优。

()加强制度建设。相关执法单位应当以开展行政处罚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清醒认识不足,深刻剖析问题,出台彻底解决问题的具体工作措施,健全和完善规范执法行为的相关制度并认真严格执行,切实做到“把权力装进制度  笼子里”。

()加强纪律建设。区检查组、各部门检查组在专项治理活动中,涉及各类检查、抽查,必须严格准守八项规定,做到严厉拒绝拉关系、打招呼、讲感情等干预检查行为,坚决抵制出现大吃大喝、收受礼品款物、参观游玩等腐化问题,强化检查纪律作风建设。如果举报或者反映存在违反纪律现象和问题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6169675

邮箱byqqfzb@126.com

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 /www.ykdz.ov.cn
 

                                               (营口开发区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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