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区民政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我区全面提升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公共保障水平,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增加66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增加480元,极大地改善了困难群体生活质量。
今年我区针对物价上涨等原因给困难弱势群体带来的生活压力,借助地方财政收入增加等因素惠及于民,分别提高全区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等保障补助标准,使困难弱势群体的救助保障标准处于全市较高水平。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区在全市率先完成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工作,我区的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月315元提高到每月381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每年1900元提高到每年238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66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每月增发保障金近60万元,1-5月补发提标资金260万元。
今年在民生保障力度工作中,我区还认真做好城乡低保户医疗救助工作,目前,共救助2096人,支付医疗救助资金近250万元。此外,采取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扶持城镇低收入人群就业等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统筹城乡发展,惠及困难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