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照明企业做机修,单位里的工作时间差不多每星期平均工作超过55小时,白班更是加班超过国家规定周最大加班时间2倍,而本人合同工资为1700RMB,但结算工资时给的加班工资却是按960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来结算,也就是每个月工作超过210小时却只有2000刚出头的收入,我想问下,单位人事说国家有这样的规定,只要工会和单位签订了协议,单位就不用按合同工资,可以按最低工资标准来结算加班工资,而加班超过劳动法规定的也是合同上写的,说是不违反劳动法的,我想问下是否有这样的政策,如果没有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