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近期要让我去德国培训2个月,食宿,交通都由公司负责。但因接触到核心技术,所以公司要和我签一份合同,如5年内个人提出离职申请,需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请问这个合同合理吗?我在签的时候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或是要在合同中申明的?谢谢!
[特约顾问阿克答复:]
提供专项培训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法的两大设立违约金的条件之一。“专项培训”是指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等,员工的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不属于此列。一般来说,公司使用国外机器或引进国外项目,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以便将来从事此工作,是比较典型的“专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