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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人员就医及账户返还须知
时间:2012/6/1 9:56:00 来源:区医保中心 浏览次数:1420

 

一、异地人员概念

医保异地人员包括2类,一是参保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在职职工,二是长期在外地居住的退休人员。

二、办理异地医疗的程序

1、异地人员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填写《异地人员登记表》;

2、异地人员在当地选定两所非赢利性医院,做为本人的定点医院,并到选定医院医保科认证盖章;

3、异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认证盖章;

4、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社区街道办公室或异地个体人员当地单位认证盖单;

5、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异地户口或暂住证原件、社区证明及复印件,到区医保中心审核备案。

三、异地人员就医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在职职工,其所在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须将人员名单报医保中心备案,单独管理;

2、异地人员应在所在地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发生住院的,须在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通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3、异地人员只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审批通过的特殊病门诊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

4、异地就医从办理之日起有一个月的等待期。

四、异地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程序

经已批准办理异地人员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区内同等级医院执行。出院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医疗费明细单,住院疾病诊断书,住院病历,医嘱复印件,门诊处方、报销单据、身份证复印件、营口开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IC卡,到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五、异地人员账户返还注意事项

1、账户返还时间:每年的152月底,若有变化,会另行通知。

2、账户返还手续:持《异地人员登记表》、医疗证、IC卡、异地人员本人身份证到医保中心办理。若不是异地人员亲自前来办理,通过他人代办,还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

3、账户返还窗口: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417-6198141(异地就医)  0417-6198167(异地账户返还)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营口开发区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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